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加快“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的意见》《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省属高校发展类型选定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属高校发展类型选定工作
(一)政策依据。《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的意见》(吉政发〔2017〕69号)提出,依据高校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主干学科专业集中度对高校进行科学分类,建立以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高校为基本框架的分类体系。
(二)选定范围。省属普通高校(包括:公办本科、民办本科、独立学院、高职高专)均需从“应用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种类型中,自主选择一种发展类型。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自主选定类型。省属高校要在认真研究《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的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学校发展基础,分析研判发展需求,凝练发展优势特色,科学规划发展目标,并依据学校人才培养主体功能以及主干学科专业集中度,自主确定一个规划周期内的学校发展类型。
2.严格决策程序。学校发展类型选定,需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3.按时上报备案。经集体决策确定的学校发展类型,学校需出具正式公文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发展类型一经选定,不可在规划周期内中更改所选类型。
二、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申报遴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按照我省高校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分类管理基本框架,在全省省属高校中分类立项建设一批理念先进、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好、服务地方发展贡献度高的大学。
鉴于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两所部属高校已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经商两校同意,直接认定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特色高水平职业技能型大学”由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单独组织立项建设遴选。本次申报遴选应用研究型、应用型两种类型特色高水平大学,省属本科院校均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遴选的应用研究型、应用型两种类型特色高水平大学申报基本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省属高校须按照已上报备案的发展类型,自主申报“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学校发展类型一经选定,不可在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遴选中更改所选择类型。
2.编制方案。申请立项高校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力量编制建设方案。建设方案须经过校内外专家、教师代表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充分讨论,做出科学性、可行性论证,形成论证报告。建设方案须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
3.提交申请。学校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后,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正式公文及相关申报材料。
4.项目遴选。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采取材料审核、现场考察、会议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遴选,提出立项建设高校建议名单。
5.结果审核。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确定立项建设高校名单,报省政府备案后公布。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学校正式公文。公文中要含有学校论证过程、专家组组成情况,学校学术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情况及异议处理等内容。同时须附有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决议。学校公文一式三份。
2.核心数据表。申请立项建设高校须如实填报《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申请核心数据表》(见附件2)。
3.建设申请书。学校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所选定的建设类型,填写《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申请书》(见附件4)。
4.学校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建设目标与思路、内容任务、保障措施等(可参照“建设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3)。建设方案要突出“改革”在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先导性作用,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改革思路、改革目标和改革措施的顶层设计。同时《建设方案》须附有专家签字的论证报告。
附件2、3、4须统一装印。装印顺序为:《核心数据表》、《申请书》、《建设方案》,一式七份。申报材料同时需提交扫描电子版(PDF)。文件统一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校代码+学校简称”命名。所有材料不予返回,请自行留底。《核心数据表》《申请书》中所涉及的填报数据及队伍、论文、项目、获奖等有关内容,须准备相应佐证材料,评审时备查。
申请“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建设类型的高校,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的高校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材料报送地址: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三楼325室(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材料报送联系人:范二赫
联系电话:0431-85583508
工作邮箱:xkb@cust.edu.cn
三、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选定发展类型是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学校发展方向,涉及学校建设的方方面面,要深入开展办学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刻认识科技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创新发展理念,形成改革共识,科学合理明确办学定位。学校党委要把选定发展类型和编制建设方案摆在“双特色”建设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汇聚广大师生的智慧力量,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挂帅,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充分依靠专家,组织精干力量,落实好具体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由于要对接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教育发展新突破增强服务全面振兴战略能力的实施意见》,我厅拟先行组织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遴选工作。各高校要审时度势,抢抓机遇,认真谋划,科学统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报送时间及质量。
省教育厅联系人及电话:宋辉 崔春雨
联系电话:0431—82729067,88905350。
附件:
附件1 特色高水平大学申报基本条件.docx
附件2 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申请核心数据表.docx
附件3 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编制要点.docx
附件4-1 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申报书(应用型).doc
附件4-2 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申报书(应用研究型).docx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