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长春工大科字〔2023〕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长春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工作要求
1.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合同要求截止2023年底须结题但尚未完成结题验收的横向科研项目;未到结题日期但提前完成的项目也可提前办理结题。
2.结题验收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横向项目验收证明材料一份(模版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提供对方签章。
二、时间安排
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验收证明材料报送科研处,因故不能如期结题项目需提交课题延期结项说明。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结题、延期的项目,科研处将采取通知财务处冻结项目经费帐号等措施进行管理。
理工科横向科研项目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5716280;
人文社科横向科研项目联系人:卜老师,联系电话:85716292。
科学研究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