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科研人员充分享受国家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结合之前办理情况,现将办理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及免税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经过技术认定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申请免增值税;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不能免税。
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所需材料
1. 合同原件3份(加盖骑缝章)
2. 财务进账单(加盖财务章)
3.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仅技术转让合同需提交,技术开发合同无需提交此项)
4.涉密合同需提交脱密说明(加盖保密部门章)
5.涉外合同需提交商务部门审批文件及中英文对照合同和承诺书一份
三、技术合同免税办理流程
1.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认证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点击“企业服务”-国家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我要办理,录入相应合同信息,上传合同扫描件(涉密合同除外),完成网上提交。办件人账号每学院一个,由学院科研院长负责注册及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10-81047014。

2.携带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所需纸质材料到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等相关部门办理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相关事宜。
3.完成新科研系统内的合同上传和经费认领(流程见附件),并将合同原件1份、技术合同登记证明1份交至学校科研处1354室。
四、技术合同登记地点
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22号科技厅院内,孙伯贻,18186828513
吉林省科技大市场:长春市北湖未来科学城长新创谷6号楼10层,贺丽
五、注意事项
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登记认定后,请留存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扫描件,以备税收优惠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