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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长春工业大学第二届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5-09 浏览量: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安排,巩固我校评建成果,表彰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本专科教学任务,注重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8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0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第二届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我校第一届教学名师称号、但未被评定为吉林省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校级评选,但可申请参加吉林省第二届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需要与新申报者提供相同的申报表格与材料),且不再重新授予“长春工业大学教学名师”称号。

二、表彰数额及奖励办法

表彰数额为510名,学校授予“长春工业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从中遴选1名向吉林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吉林省第二届教学名师奖的遴选。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受聘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为人才培养做出过重大贡献。

3. 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4. 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5. 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各学院(部、中心)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2人。

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选名单;专家组对初选入围人选进行实际课堂教学水平考核,确定表彰人选,公示并征求意见。

3、各学院(部、中心)须在2006515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二楼207室)联系人:张海龙  周子明  肖月, 电话:5176248 
  电子信箱:jxyjk@mail.ccut.edu.cn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光盘A(候选人的电子资料,数据光盘):

(1)长春工业大学第二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WORD稿,按所在单位推荐人数填写;

(2)长春工业大学第二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的电子资料:①个人简历(500字左右);②名师心得(500字左右);③名师寄语(200字左右);④名师名言(100字左右);⑤所属学科、学院文字介绍(500字左右,推荐参评省级名师时,该项调整为所属学科、学校文字介绍),上述材料综合为一个电子文档(WORD)提交,并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档名(人名.DOC);⑥彩色数码照片(实验室、课堂、书房等环境下的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⑦ 详细联系方式。

2.光盘B(讲课录像,VCD光盘):

候选人的1530分钟讲课录像(录像文件为rm格式),刻成光盘,讲课录像应能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候选人推荐表(文本一式五份,至少含一份原件,必须有所在学院加盖的公章);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全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我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附件:1、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长春工业大学第二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3、长春工业大学第二届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4、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            

 

         附件内容请登陆“教务在线”查询下载。

                 

 

 

长春工业大学

二OO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