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发展意见》中关于完善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外部质量监督的要求,国务院学位办现决定开展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工作。

我校本次巡查学位授权点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艺术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请参加巡查的学位点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工作,精心组织,科学谋划,进一步凝练学位点特色,体现研究生培养优势及创新举措。严格按照各学位授权点质量专项巡查方案要求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以此次专项巡查工作为契机,持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的通知.pdf

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方案.docx

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专项巡查方案(正式公布).docx

艺术硕士授权点专项巡查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