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
首席负责人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加快我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建设质量,示范带动学科发展及整体水平提升,拟对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实行首席负责人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推荐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的通知》(吉教高〔2019〕2号)文件要求开展推荐工作,学院推荐候选人必须严格满足基本条件。
二、推荐要求
1.首席学科负责人遴选推荐须按照“民主、平等、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条件标准,坚持群众认同,坚持优中选优。
2.每个学科推荐首席负责人2人。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省特色高水平学科所在学院对候选人资格初审,院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遴选,确认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
请各相关学院于1月7日上午11:00前,将《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统计表》(附件1)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信息简表》(附件2)纸质版1式2份盖章签字后,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215720010@qq.com。
联系人:王楠楠
联系电话:85717328
附件:
1. 《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统计表》
2. 《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首席负责人信息简表》
3. 《 关于推荐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的通知》(吉教高〔2019〕2号)
附件1.docx
附件2.doc
附件3:关于推荐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首席负责人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