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工业大学学术创新团队仪器设备采购指导意见
为加强对学校学术创新团队仪器设备采购的宏观指导,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顺利完成学术团队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各学术创新团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学校关于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执行采购。
二、各学院及学术团队带头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三、仪器设备采购实行“计划在先、预算管理、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原则。强化仪器设备预前管理,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资源浪费。
四、各学术创新团队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性价比和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的共享性。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