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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通知转发

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应用基础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作者:设计·工大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7-05    点击量:

各单位:

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应用基础研究专项)申报系统预计7月8日开放,有意申报该计划类别的老师可参照此文件提前组织材料,实际申报以申报系统要求为准。

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支持我市在长高校院所围绕现代农业和农村、现代中药、生态环境、装备制造、光电信息、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地球科学、生命科学、医学与健康等领域我市科技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重大科学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研究。

二、支持方式

以前补助方式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30万元。

三、申报要求

满足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总体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报主体为长春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的在长高校院所。优先支持具有稳定研究方向的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申报的项目。

2、本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13家重点高校院所按照限额推荐数量,由所在单位初审后排序推荐申报;其他高校院所各限报1项,由所在区域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详见2021年度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限额推荐分配表)。

3、申报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确定的支持领域与方向,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指标,解决关键技术研究问题。

4、项目经费预算书中明确说明资金使用情况。

5、申报项目实施年限2年。

6、有合作企业的,合作企业须为本项目提供不低于1:1比例匹配资金。

四、申报材料要求

在提交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总体申报材料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负责人须提交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项目须提供国家部委或省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文件的复印件,或通过省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及前期项目基础等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合作企业须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匹配资金来源等证明材料。须提交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研究成果权益归属及划分等相关内容。

五、咨询电话

对外合作处 赵柏双 88777262


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应用基础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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