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才政策清单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政策条件:对吉林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以及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民办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政策。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办理流程: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办理地点:各级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0434-3226591
二、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政策条件: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对吸纳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补贴标准: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再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带教补贴。
办理流程: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各级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4-3217722
三、吉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政策对象:应届毕业生
政策条件:对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到我省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2019年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赴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贴标准:毕业生学费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学生攻读最后学历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采取分年度代偿的方式,根据其就业年限,最高代偿3年,代偿标准本专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办理流程:自2023年开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其就业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经初审公示通过,报各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汇总,报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分类核准。
办理地点: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4-3266591
四、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对象:针对高校毕业生等群体
政策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为2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办理流程:贷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并由贷款经办银行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办理地点:各级就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0434-3272623
五、安家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1.企业引进的经省人社厅认定的E类人才;2.事业单位引进的经省人社厅认定的E类人才。
政策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聘用(劳动)合同。
补贴标准:1.对企业引进的人才,在省人才政策(3.0)版的基础上,分别由市级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7:3的比例再给予E类人才10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拨付。
2.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省人才政策(3.0)版的基础上,分别由市级财政再给予E类人才10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拨付。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办理地点:四平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266398
六、提供产业人才青年公寓政策
政策对象:1.从省外引进的经省人社厅认定的A-E类人才。2.企业引进的域外人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高级工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政策条件:1.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聘用(劳动)合同;2.在四平市区内无住房。
补贴标准:提供产业人才青年公寓入住。公寓面积35-60m2,分为单人间、双人间和夫妻间,每间公寓配备床、衣柜、书桌、电视、热水器、冰箱、烟机、电磁炉、洗衣机等必备家具家电。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办理地点:四平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266398
七、购房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从省外引进的经省人社厅认定的A-E类人才。
政策条件:1.在引进单位工作满5年;2.在四平市区内无自有住房;3.购买首套商品房。
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A、B类人才20万元,C、D类人才15万元,E类人才10万元。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办理地点:四平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266398
八、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政策对象:从省外引进的经省人社厅认定的A-E类人才。
政策条件:1.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符合四平市引进人才标准的缴存公积金职工;2.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补贴标准:对引进的A-E类人才,符合四平市引进人才标准的缴存公积金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下,可享受最高申请贷款额度80万元的优惠政策。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办理地点:四平市人社局、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4-5082001
九、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政策对象:经省人社厅认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
政策条件:1.人才工作单位应为市属用人单位或县(市)区所属用人单位;2.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聘用(劳动)合同。
补贴标准:
1.A、B类人才子女及直系第三代子女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幼儿园)起始年级就读。
2.C、D类人才子女,按就近从优原则,参考人才本人意愿,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
3.省域外转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或在符合高考政策前提下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转入省域内学校就读时,可不受入学年级限制。
4.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可在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分别享受一次优待政策。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至四平市人社局,审核后转到市教育局落实政策。
办理地点:四平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266474
十、乡村人才职称申报和评审
政策对象:农民人才、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等。
政策条件:符合《吉林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中各专业的职称评审条件。
补贴标准:参加乡村人才高级、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办理地点:四平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266173
十一、“英城人才卡”服务
政策对象:1.2013年以来全市引进的各类专业人才、招录(聘)的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自主引进的本科及以上人员;2.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经省人社厅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
政策条件:满足引进人才条件。
补贴标准:为2013年以来全市引进的各类专业人才、招录(聘)的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自主引进的本科及以上人员发放“英城人才卡”,可享受政务办理、医疗保健、旅游交通、运动训练、金融支持、商超购物打折等多项服务。新引进的E类以上人才可在此基础上,再单独享受吉林银行VIP和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服务,享受四平市高铁站每年两次贵宾服务等。具体加盟单位及优惠服务在“英城人才卡”服务管理系统上公布。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办理地点:四平市委人才办
联系电话:0434-3648556
十二、高层次人才奖励金
政策对象:由我市企业聘任的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政策条件:由我市企业聘任并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补贴标准:可获得市委、市政府奖励金10万元,按3:3:4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办理流程: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对各企业申报的拟享受人才政策名单和资格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工作组,共同审核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拨付奖励金。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648556
十三、生活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于应届毕业生);2.高级工及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限学历)或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限学历)。
政策条件:1.与全市规上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2.在四平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办理流程: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对各企业申报的拟享受人才政策名单和资格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工作组,共同审核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拨付补贴。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266398
十四、企业扩充岗位补助
政策对象:招录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四平规上企业。
政策条件:1.与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2.在四平市为其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可享受每人10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
办理流程: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对各企业申报的拟享受人才政策名单和资格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工作组,共同审核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拨付补贴。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266398
十五、人才子女落户奖励金
政策对象:2020年以来自主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政策条件:1.由我市企业自主引进;
2.与全市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来平工作后生育子女并且子女户口落在四平。
补贴标准:每户奖励2000元。
办理流程: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对各企业申报的拟享受人才政策名单和资格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工作组,共同审核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拨付补贴。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648556
十六、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政策对象:1.企业中未认定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县级党委政府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
政策条件:1.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需符合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2.县级党委政府引进的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需与属地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满2年。
补贴标准:1.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2.县级党委政府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可以评定考试系列以外的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
办理流程: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对各企业申报的拟享受人才政策名单和资格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工作组,共同审核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拨付补贴。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
联系电话:0434-326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