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启动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一)项目培育
各学院要在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实施基础上,遴选推荐学生团队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吉林省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不断推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
(二)项目类型
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类别按层级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级,各层级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主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一般项目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吉教高字〔2015〕26号)《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长春工大教字〔2023〕3号),按往年惯例执行。各学院可结合本院学科专业特色自主谋划,鼓励挖掘、培育与我省重大发展战略、产业发展需求和资源禀赋紧密对接的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每名学生(包括团队成员)每年只能申请1个省级以上项目(若承担的往年项目未完结,则不能申请新项目)。
2.申报对象以大二和大三学生为主,鼓励大一学生积极参与。同时,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跨学院的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申报。
3.每个项目要有一名项目负责人,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其每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一般在3以上,毕业班学生和大一新生原则上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每个项目需配备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负责整个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每名教师原则上指导项目不得超过两项。教师指导的项目未完成结题,两年内不得再次作为指导教师。
5.项目执行年限为1年,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6.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资助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四)申报规则
各学院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实行按比例申报、推荐。省级项目申报数一般不超过立项项目总数的50%,国家级项目从推荐省级项目中择优推荐,推荐数一般不超过推荐省级项目数的1/3,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由各学院从本院申报的省级“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中择优推荐(按优先次序排序),推荐数一般不超过上一年度本院国家级“大创计划”立项数的5%(不足5%的学院限报一项)。学校将委托专家组对各学院申报的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把控“大创计划”项目质量,申报的校级项目和推荐的省级、国家级项目必须经过学生自主申报、立项答辩、专家评审、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且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25年结题的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毕业班学生担任主持人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原则上不能提出延期申请。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答辩评审工作,有毕业班学生参与的项目,必须保障毕业年级按时顺利完成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于不能顺利结题的项目,不主张进行强制性结题,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项目延期。
3.各学院进行项目验收时主要以PPT答辩的形式进行,同时要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推荐出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必须取得显著的相关成果)。
4.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开展项目研究情况;项目按立项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和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取得的相关成果,包括作品、实物、论文等。
三、材料报送
(一)为进一步加强大创项目过程管理,所有项目均通过“教学运行管理平台”(https://jyjx.ccut.edu.cn/)中的“智慧双创云”进行项目信息报送、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
(二)立项和结题验收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谭老师,0431-85716243;
智慧双创云平台技术支持:李敬源,18584351280;
王利强,17752925939。
教务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