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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关于2024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29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长春工大学位字〔202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从2024年学位申请开始,我校所有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统一送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时间安排预通知如下。

时 间

工作安排

3月29日前

1. 各学院审核毕业所要求成果。

2. 申请人在系统提出“毕业资格自检”,导师、院系进行审核(因此环节不需要上传大论文,建议达到毕业所要求成果的申请人提前完成)。

3. 组织学生进行预答辩(不需要在系统上进行)。

4月3日前

1. 申请人上传查重论文,导师审核(系统)。

2. 由学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录入系统。

4月3日-7日(博士)

4月3日-17日(硕士)

申请人在系统上传送审论文,导师、院系审核。

4月8日-6月2日(博士)

4月18日-6月2日(硕士)

1.论文送审(全部送教育部平台)

2.论文修改(根据返回外审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

3.二次送审申请(截止日期为收到外审结果反馈后的9日内)

4.二次送审

6月3日前

1. 请各学院将硕士、博士答辩委员会成员录入系统

2. 各学院准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3. 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6月3日—12日

1.学位论文答辩。

2.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3.组织学生在系统上申请参评校优秀学位论文,各学院评定后报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材料。

6月12日-20日

1. 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准备上会材料。

2. 校优秀论文评审。

3. 筹备校学位会。

6月12日-20日

1. 学院与图书馆及档案馆完成学位论文及学位档案的交接工作。

2. 学位信息采集采集工作。

6月21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

6月21日-26日

1.研究生院打印学位授予存档内容。

2.校学位会结束后发文、打印证书、盖章。

3.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取学位证、毕业证。

6月27日-30日

1.各学院发放证书。

2.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学位信息,对学位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照片审核、数据校验、数据问题确认、数据提交、反馈数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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