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长春工大学位字〔202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从2024年学位申请开始,我校所有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统一送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时间安排预通知如下。
时 间 |
工作安排 |
3月29日前 |
1. 各学院审核毕业所要求成果。 2. 申请人在系统提出“毕业资格自检”,导师、院系进行审核(因此环节不需要上传大论文,建议达到毕业所要求成果的申请人提前完成)。 3. 组织学生进行预答辩(不需要在系统上进行)。 |
4月3日前 |
1. 申请人上传查重论文,导师审核(系统)。 2. 由学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录入系统。 |
4月3日-7日(博士) 4月3日-17日(硕士) |
申请人在系统上传送审论文,导师、院系审核。 |
4月8日-6月2日(博士) 4月18日-6月2日(硕士) |
1.论文送审(全部送教育部平台) 2.论文修改(根据返回外审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 3.二次送审申请(截止日期为收到外审结果反馈后的9日内) 4.二次送审 |
6月3日前 |
1. 请各学院将硕士、博士答辩委员会成员录入系统 2. 各学院准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3. 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
6月3日—12日 |
1.学位论文答辩。 2.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3.组织学生在系统上申请参评校优秀学位论文,各学院评定后报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材料。 |
6月12日-20日 |
1. 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准备上会材料。 2. 校优秀论文评审。 3. 筹备校学位会。 |
6月12日-20日 |
1. 学院与图书馆及档案馆完成学位论文及学位档案的交接工作。 2. 学位信息采集采集工作。 |
6月21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 |
6月21日-26日 |
1.研究生院打印学位授予存档内容。 2.校学位会结束后发文、打印证书、盖章。 3.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取学位证、毕业证。 |
6月27日-30日 |
1.各学院发放证书。 2.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学位信息,对学位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照片审核、数据校验、数据问题确认、数据提交、反馈数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