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程 序
| 所需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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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9月14日
| 1、各学院审核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2、各学院将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备案表报研究生院
| 1、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专利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稿件录用通知及版面费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的学术论文均需由指导教师审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并在复印件上明确签署意见)
2、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备案表(请在秘书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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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9月25日
|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培养计划要求进行审核
2、导师将电子版学位论文交学院,由学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3、导师填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4、研究生提交《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5、各学院组织申请人预答辩
| 1、审查申请答辩人员有无欠费情况,未缴清
学费者,不可以提交答辩申请
2、电子版学位论文
3、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及处理情况汇总表(请在秘书群下载)
4、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请在秘书群下载)
5、《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全部填写内容可以打字,签字必须用黑色碳素笔书写,成绩单由各学院统一装入
6、答辩用PPT、学位论文
7、评阅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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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
| 请各学院在10月8日前将博士送审论文(五份)交到研究生院同时完成以上博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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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1月23日
|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申请人聘请学位论文评阅人
(要求:全部送校外盲审;专业学位论文校外、企业
各送一份)
2、各学院负责将学位论文送评阅人评阅(10月8日
本周内硕士必须送出)
3、各学院秘书将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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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 请各学院将硕士、博士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报研究生院
| 请在秘书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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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11月30日
| 1、各学院开始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 1、学位论文
2、表决票(请在秘书群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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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12月7日
| 1、学位论文答辩
2、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3、各学院报送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情况汇总表
4、答辩委员会秘书将《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按学号分别摆放)整理完整
| 1、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情况汇总表(请在秘书群下载)
2、电子版和纸制论文
3、《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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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12月11日
| 各学院组织毕业生进行学位信息采集,同时审查学位申请者在系统中录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及是否符合录入要求
| 毕业生签字后提交的学位信息采集表由本学院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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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12月14日
| 1、导师审核签字(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
2、教学秘书审查论文是否按要求排版打印、装订、签字(含保密论文—两年后自动解密),并收取纸制论文和电子版论文(不含保密论文)
3、研究生将电子版和纸制论文(含保密论文)上交校图书馆,如有问题请咨询图书馆
4、各学院将《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表决票(五份)、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等全部材料收齐、整理后送档案馆存档
| 1、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学位论文(图书馆收取全部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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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12月14日
| 1、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准备上会材料。
2、筹备校学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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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周二)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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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12月19日
| 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学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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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
| 发文、打印学位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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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
| 各学院将整理完的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研究生院盖章
| 审批表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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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
| 1、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取学位证、毕业证
2、各学院发放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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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12月27日
| 研究生院对学位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照片审核、数据校验、数据问题确认、数据提交、反馈数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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